关于公开征集《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3-30
各有关单位、个人:
在发生社会重大卫生事件的情况下,为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给广大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在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采用标准研制快速程序申请立项并起草了《消费场所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标准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进入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4月3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标准编制组,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通知。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0755-82717697
邮箱:1255715200@qq.com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