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宝安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10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广东省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深圳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与管理指引》等相关工作,为规范深圳市宝安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溯源体系建设和食品可追溯性风险评价,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牵头,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起草了《宝安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农贸市场面源污染管理标准》《标准化农贸市场溯源体系建设规范》和《智慧农贸市场 食品可追溯性风险评价规范》4项团体标准。4项标准于2022年9月成功立项,自2021年9月~2022年10月期间,开展了相关调研,召开了多次讨论会议,征求专家意见并修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根据要求,面向社会进行广泛意见征集。

请各有关单位填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至我会,逾期无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宝安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2.《宝安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农贸市场面源污染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

 4.《农贸市场面源污染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标准化农贸市场溯源体系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6.《标准化农贸市场溯源体系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智慧农贸市场 食品可追溯性风险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8.《智慧农贸市场 食品可追溯性风险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9.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2022年11月10日


(联系人:秦益楠;电话:13260162939;邮箱:qinyinan@sist.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