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人大代表行业和产业联系点工作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发布的通知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人大代表行业和产业联系点工作规范》和《政务信息化应用系统质量评价规范》2项团体标准已通过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审查,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团体标准清单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2026年6月12日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人大代表行业和产业联系点工作规范》和《政务信息化应用系统质量评价规范》2项团体标准已通过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审查,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团体标准清单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