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消费教育家园建设与管理规范》(报批稿)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14
各有关单位:
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深圳市南山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深圳市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深圳珠宝博物馆、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百师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深圳市盐田区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龙岗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深圳市龙华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深圳市坪山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大鹏新区消费者委员会、深汕特别合作区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食品行业协会、深圳市教育培训行业协会、深圳市质量协会等单位研制起草的《消费教育家园建设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报批稿,拟进入报批阶段。为确保标准科学、合理、适用,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6年2月12日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标准编制组,感谢您的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消费教育家园建设与管理规范》(报批稿)及其编制说明
2.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2026年1月14日
(联系人:谢小敏,电话:0755-22662304,邮箱:szstandard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