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产后母婴护理服务机构环境卫生与消毒管理规范》等5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23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决定对《产后母婴护理服务机构环境卫生与消毒管理规范《母婴服务安全防控管理规范》《母婴护理员培训服务规范》《母婴护理员星级评定标准》《母婴护理员综合能力情景模拟操作规范》5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请项目牵头起草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计划,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5项立项团体标准清单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