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圳品”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0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圳市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深市质规〔2018〕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团体标准持续推进供深食品标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满足“圳品”发展需要,根据《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以下简称“市标促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圳品”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的“圳品”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标准项目”)的名称应与标准化对象实际相符,清楚准确,带有“圳品”相关字眼;

(二)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确保标准的质量;

(三)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扩大“圳品”品牌影响力为出发点,以“圳品”发展需要为导向,以规范“圳品”工作流程、夯实“圳品”标准化技术基础为重点,对完善供深食品标准体系与促进“圳品”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申报范围

标准项目立项建议应与“圳品”工作紧密关联,围绕“圳品”发展需要,依托现有供深食品标准体系,聚焦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预制菜、餐饮等相关重点领域以及其高风险项、核心技术或关键环节,标准类型可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服务标准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信誉度,无不良诚信记录,重视标准化工作;

(二)申报单位应对标准制修订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三)标准项目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充分反映“圳品”工作相关方需求,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鼓励会员单位将已经实施效果良好、市场应用成熟度高的企业标准申请转化为团体标准;

(四)标准起草人应熟悉标准化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五)对标准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其中涉及的必要专利问题,应及时披露相关专利信息,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声明后方可使用,并提交证明材料;

(六)会员单位共同参与,已形成具有先进性指标或成熟技术/服务的标准草案,填补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空白或严于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标准项目优先立项。

四、申报程序和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建议书》(见附件),并将相应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和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圳品标准立项建议+申报单位+标准名称),若已有标准草案、涉及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的也请一同发送;

(二)市标促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研究论证,确定立项标准项目清单,印发立项文件并在市标促会官网发布公告;

(三)团体标准一经立项,申报单位组建标准编制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团体标准的研制工作按时完成。

五、申报时间

本年度征集工作共分两轮,有关单位可在每轮截止日期前提交标准项目的立项建议材料,各轮的截止时间为:

第一轮:2024年4月15日;

第二轮:2024年7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廖工;

电话:0755-23901426;

邮箱:lihuan@sist.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建议书》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