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宝安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等10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9-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决定对《宝安区农贸市场管理规范》等10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请项目牵头起草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计划,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立项团体标准清单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