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实施《梅沙街道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指引》与《梅沙街道城中村餐饮服务操作指引》2项团体标准的通知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由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梅沙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等多家单位联合制定的《梅沙街道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指引》、《梅沙街道城中村餐饮服务操作指引》2项团体标准经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附件:2项团体标准名单
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