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区发布圳品补贴政策
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 2023-01-13
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潮南区奖励成功申报“圳品”(农产品)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潮南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成功申报“圳品”的,可凭借首个“圳品”评价证书申请奖励资金20万元。同时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继续申报“圳品”认证,同一申报主体若获得圳品认证产品2个或以上的,则从第二个认证产品开始,每增加一个认证产品可继续申请奖励资金5万元,在申请时间内(2025年底前)累计申请奖励资金最高50万元。